2020年桓台县果里镇1.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2020年桓台县果里镇1.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桓台县果里镇人民政府
地 址:桓台县果里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魏主任
联系方式:18853373119
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联系人:周女士、薛先生
联系方式:0533-5207272、18560951747、18560951943
邮 箱:zjqszb02@163.com
二、采购项目名称:2020年桓台县果里镇1.24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ZJQSGL20200909-1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项目内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1 |
郝园村、康家村、红庙村 |
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包1、包2、包3: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包4: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为:承装四级及以上、承修四级及以上、承试四级及以上); 包5: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包1、包2、包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建其他项目; 包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承建其他项目; 5、供应商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及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供应商自行承诺);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等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项目兼投不兼中。 |
288.624636 |
2 |
楼里村、闫家村、夏家村、店子村 |
346.217447 |
|
3 |
景楼村、李王村、苇河村、沈家村 |
363.784815 |
|
4 |
变压器、高压线购置安装及配套工程 |
114.653869 |
|
5 |
防护林工程 |
156.13788 |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09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09月16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角创业大厦9楼906室)。
3.方式:(1)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只接受现场报名。
4.售价:每份人民币300元(现金),售后不退 。
四、公告期限:2020年09月10日至2020年09月16日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9月30日08时30分至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2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角创业大厦9楼)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0年09月3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12会议室(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角创业大厦9楼)。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8560951747、18560951943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详见招标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十、监督单位:桓台县农业农村事业服务中心
十一、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
(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
(2)请各投标单位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
(3)请各投标人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
(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
(6)请各投标单位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
(7)为了做好投标人员的疫情防控工作,参加本项目开标活动的投标单位应提供企业所在地防疫防控部门出具的投标人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等证明或按填写《参加现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标企业(供应商)有关情况申报表》(详见磋商文件附件)进行承诺,投标签到时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否则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开标活动。同时,如有不实,承担相应责任。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投标单位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发布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09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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