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提交资料、受理标准及时限
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提交资料、受理标准及时限
(一)提交资料
1、《淄博市建筑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表》一式五份;
2、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3、竣工结算书;
4、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
5、经确认的竣工图;
6、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技术措施;
7、现场签证等资料;
8、安全施工费核定通知书。
(二)受理标准
1、资料提交齐全;
2、竣工结算文件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行业规定和相应的标准、规范、技术性文件的要求,严格履行依法签订的备案合同和协议。
(三)时限
提交资料齐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出具备案意见。
承 诺 书
淄博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 我单位对于此次办理的 工程竣工结算备案资料及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对于因提供虚假资料及数据产生的一切责任由我单位承担。
招标人:(公章) 咨询人:(公章)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联系我们 /CONTACT US
地址:
山东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五楼
山东淄博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汇处西南创业大厦九楼
济南市高新区经十路5777号万科金域国际A座三楼
欢迎广大客户来电来函垂询!
联系电话:0533-6120130
友情链接 / LI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