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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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格认定行政许可取消后相关政策衔接工作的通知
财库〔2014〕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各有关代理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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